2016安庆宿松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我县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人才,进入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及公告发布
本次引进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引进单位及岗位见《宿松县2016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宿松先锋网(http://ss.ahxf.gov.cn/)、宿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song.gov.cn/)发布。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含历届毕业生);2、本科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3、急需紧缺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员。
(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8:00至4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邮寄方式。
报名或邮寄地点:安徽省宿松县委组织部6楼人才工作办公室(县孚玉西路孚玉镇政府旁)。
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中,属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
③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④《宿松县2016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⑥须工作经历证明的提供其证明材料;
⑦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上述纸质报名材料通过快递、特快专递(采取快递方式的,以快递公司网站查询的发(揽)件时间为准;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的方式送达。
(2)网上报名
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宿松县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ssrcb2007@163.com)。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当场审查;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到现场报名点,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如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面试方式、内容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岗位特点自定,报县人才办审核后,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由县人才办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岗位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个别谈话、与被考察对象交流、调取公安机关证明、用人单位现实表现材料及计生部门证明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用人意见,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拟聘用人员在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安家费。发放安家费,985、211名录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发放20万元,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应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发放10万元,符合我县实际急需紧缺专业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发放5万元。
(二)住房租金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补助2000元,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月补助1500元,其他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每月补助1000元,补助5年。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对引进的急需人才,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资格,首次聘任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家属安置。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宿松并愿意在宿松就业的,其配偶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安排到宿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人才子女需要在宿松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就近安排到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并不得收取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五)薪金待遇。对引进的急需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事宜
1、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不能提供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
2、引进的人才在我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3、本方案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宿松县人才办0556-782883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56-7849319。
附件:
宿松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