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直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和县直部分单位工作需要,从全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 公开选调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及选调条件等见《2016年潜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二、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计算以“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表述依此类推)。
三、选调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2.在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会同县监察、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3.选调岗位数与考试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比例;不足1:3比例的,经县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至1:2比例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相关人员可于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 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潜山县人才培训大楼二楼(梅城镇潜阳大道舒州逸夫小学正对面)。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结束,各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各单位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确定笔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人选于2015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统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
选调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和《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分值均为100分。在合成笔试成绩时,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一)40%,《专业知识》60%的权重计算。
(四)录取办法
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XD16001-XD16005岗位总分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课成绩相同,以写作成绩高分者优先;XD16006-XD16009岗位总分相同,以写作成绩高分者优先;若写作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
(五)公示
1、确定选调初步人选。
2、选调对象在所在单位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556-8958799、8935828。
潜山县事业单位选招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