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小车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全职小车驾驶员2名,
一、报名条件:高中以上学历,持有C1以上驾证,5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年龄在25周岁至45周岁之间,退伍军人优先。
二、岗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懂得接待礼仪,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为人忠厚老实,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能严格执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职能:
1、负责本单位办案用车。 2、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车况检查、车证办理、保险续费、年审年检、税费缴纳及日常安全存放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待遇:试用期两个月,工资面议。
五、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下午5:30,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等)到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4162423 15005555198 联系人:王主任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