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县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研员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高中学校公开遴选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学科及职数
中学语文、数学、物理、信息技术教研员各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全县高中学校在编在岗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条件
1.政治素养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3年(2013年至201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学历、职称及专业要求。年龄40周岁以内(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聘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公办高中从教满5年及以上(截至2016年10月31日);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及现任教学科均需与遴选学科一致。
3.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已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星称号,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被县直单位擅自借调的或被县直单位擅自借调回原单位工作不足一年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6年11月17日至18日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现场报名。
2.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公开遴选县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高中任教年限、任教学科、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次等情况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所有证件均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若报名人员与遴选职数未达到2:1的比例,则取消该学科的遴选。
3.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纪检监察室和教研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上课和评课相结合的方式,上课和评课两个环节满分分别为100分,上课和评课内容均为现行高中本学科课程,各环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任一环节考分低于70分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上课和评课成绩按4:6计入总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分数并列则按评课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优质课获奖层级奖次高者优先(县级一等奖与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相当,依次类推),确定参选人员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各学科考察人数按多于该学科选调计划数1人的方式确定进行考察(若出现考察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照常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查阅相关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四)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由县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在县教育局、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调动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人社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