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黄梅戏艺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怀宁县黄梅戏艺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县黄梅戏艺术中心公开招聘黄梅戏演员4名。公告及招聘信息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n.gov.cn/)、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hhn.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艺术院校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学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2、报名地点:县文化委4楼404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名时由县文化委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指定唱段、自选唱段、念白、身段表演(文武身段、台步、圆场)。每位考生初试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初试结束后,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复试内容:剧目表演(折子戏、片段,时间不少于7分钟)、命题小品、视唱练耳、才艺展示。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复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为了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生复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如出现复试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时,加试予以确定,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文化委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文化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56-4611165
县文化委 0556-4637138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4611228
怀宁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