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省市总文件精神和县总工会工作需要,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工会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从事文秘、财会工作人员各1名),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须达到3:1及以上时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招聘人员工作职责是参与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开展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参与工会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工会信息化工作;推动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为职工开展法律服务;从事财会经审、文字综合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1)文秘岗位1名:专业不限
(2)财会岗位1名:
专科:财务会计类、金融类、
本科:经济学类、金融学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研究生:经济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5、服从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6、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总工会二楼(县工人文化宫院内)。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
(2)《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及4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3)“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另外,参与政府社会化购买服务招聘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有劳务合同的人员视为已就业,报考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法律、人文、计算机基础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时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将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
考生于2018年1月9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2至3个工作日即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如果出现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进行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仍然出现并列,以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1、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等网站公示七天。
五、管理和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单位使用”的管理模式。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和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主要安排在县总工会工作,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县总工会对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照公务员标准给予奖励。对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待遇参照政府有关部门聘用的社会化工作者标准执行,其劳动报酬标准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潜山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34313;0556-8921996;0556-8934312(县总工会)
潜 山 县 总 工 会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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