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长江皖河流域协巡员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长江禁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深度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就业专项行动,适度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以弥补大观区水域渔业、环保、水利巡查等水上执法力量的不足,经大观区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同意,大观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安庆市退捕渔民劳务有限公司开发公益岗位协助协巡员,从事长江皖河沿线巡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观区长江皖河流域协助巡护员定额3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6月 24 日起在大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qdgq.gov.cn/)等媒体上和我区专业渔民村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大观区长江皖河流域巡护员公益岗位表》。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人员适当流动,满员即止,缺员即补。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大观区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及家庭成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三班倒、值夜班、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等)
注:法定劳力年龄段是指: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所在村(居)委会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安庆市退捕渔民劳务有限公司(地址:大观亭南苑13号楼1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安庆市退捕渔民劳务有限公司依据公告进行审核,并报大观区渔政执法大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小于招聘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由退捕渔民劳务公司与大观区渔政执法大队会商产生上岗人员或者实行轮换上岗方式安排上岗。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卫健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体检医院可结合大多数退捕渔民身体情况研究确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观区人民政府网和专业渔民村公示栏同时公示,公示期5天。
七、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拟聘用人员与退捕渔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渔政执法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倒班值勤制。合同时间暂定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事宜
协助巡护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500-1500元/月,食宿自理,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并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退捕渔民均享受了政府养老保障补贴,故此类岗位不再办理社保手续)
本公告由安庆市退捕渔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605562923
相关工作内容咨询:
区渔政执法大队:18956954276 18956957860
安庆市退捕渔民劳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