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纪委机关汽车驾驶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怀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委托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汽车驾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汽车驾驶员1名
二、聘用条件及资格:持有C1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与资格。
1.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品行端正,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2.持C1证须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持B证及以上须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
3.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事件。
4.在县城有住处,年龄不低于20周岁,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健康,无影响驾驶工作的疾病,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健康证明。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应聘人员须于4月1至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2张1寸白底彩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怀宁县科技创新中心八楼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2.应聘者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式:招聘分为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和实地操作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以相关通知为准。
1.交通安全知识测试。满分4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交通安全相关知识。
2.实地操作。满分60分,主要测试汽车驾驶实际操作技能及应变能力。
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和实地操作计算总分确定名次,经政审合格后,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1名拟录用人选。
五、聘用手续:
1.公开公示。拟录用人选在怀宁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正式录用。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二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再由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委派到怀宁县纪委机关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3.工资待遇。参照怀宁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聘用驾驶员工资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以上工资由县纪委机关向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月支付,由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发放。
六、其他:建立应聘人员成绩档案,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咨询电话:17755696688钱经理
安徽兴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