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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宿松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人员5人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22-11-28      来源:宿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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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宿松县人民法院法庭及庭审安全保障力量,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宿松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5名辅警人员(具体见岗位表),本公告将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人民法院网http://www.aqssfy.gov.cn/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人民法院网发布。

2022年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岗位名称

招聘 计划

报考资格条件

职位简介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

辅警1

4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限男性

从事警务保障、执行等工作

辅警2

1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限女性

从事警务保障、执行等工作

三、选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报名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

6.具有良好的品性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执行勤务部门所必须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8.符合以上条件者,法学类专业、公安类专业、退伍复员军人优先选用;

9.不予选用条件: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1. 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一次性发到邮箱ssxfyyjs@163.com,同时发送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电子版。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4日下午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把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一次性发到邮箱ssxfyyjs@163.com。

    报名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亲笔填写的《2022年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扫描件);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扫描件);

    ④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电子版;

    ⑤自荐材料1份(扫描件);

    ⑥《2022年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电子版(详见附件2)。

    (2)资格初审结果

    宿松法院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各考生。

    3、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于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宿松县人民法院北门门卫室领取准考证,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将军山路住建局东侧。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判断推理、写作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0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宿松县人民法院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总成绩5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能测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达线人员中,依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请考生自备运动服和运动鞋,如身体有特殊疾病或特殊情况,请自觉向考官提出。

体测项目及合格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4′2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10米×4往返跑

≤14′1

800米跑

≤4′2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四)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由宿松法院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此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试结束后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 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已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应聘者的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宿松县人民法院网上公布。

(六)成绩合成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以同岗位体能测试结果较好的优先;B、以同岗位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松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考察

考察由宿松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测、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人民法院网上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一年内依据同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入围人选的办法处理。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订立书面合同,首次聘用合同设定期限3年。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如违反合同约定,需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职位要求的,宿松法院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宿松公安辅警执行。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宿松法院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进行业务指导,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请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在此次招聘流程中佩戴好口罩,防疫要求按我县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宿松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宿松法院0556-7834452,18156959013(陈)。

监督电话:宿松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0556-7834107。

宿松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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