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蚌埠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通知书领取公告
各位考生:
蚌埠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5年7月11日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请各位考生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阅上述体检标准,了解本人所报考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我市招录职位中,050001、050002、050003、050004、050005、050006、050007、050008、050009、050010、050011、050012、050013、050017、050018、050019、050020、050024、050025、050026、050027、050028、050033、050034、050035等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请入围体检的男考生于7月9日(8:00—12:00,15:00—18:00),女考生于7月10日(8:00—12:00,15:0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加盖公务员管理科公章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会议室(胜利中路35号劳动大厦三楼半)办理确认手续,领取《蚌埠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通知书》。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办理。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咨询电话:0552-3125657、2073578。
蚌埠市考录办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