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禹会区长青乡招聘8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禹会区长青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办公室工作岗位3名;
(2)财务管理岗位3名;
(3)经济发展岗位2名;
以上职位、专业及有关要求(具体详见公开招考聘禹会区长青乡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蚌埠市辖区户籍(因聘用单位无法提供住房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从“蚌埠市人事人才网”及“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7月19日(周四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政府一楼东侧政务服务中心 (涂山路429号,新怡绿洲小区对面)。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按通知到报名地点改报其它岗位。
6、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按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相关知识。
笔试计划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现场打分,当场亮分。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一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等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写出考核(政审)报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月基本工资1800元,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4021355、4010076(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2—4013249(区监察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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