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五河县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城区小学公开选调小学教师28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面向本县在编在职教师(不含本县城区教师)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以在我县入编时间为准)。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功底深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五河县实验小学。
3、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不低于3:1,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低于3:1,相应调减(取消)该岗位选调人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6、报名通过者请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到报名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3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两位)。根据考生报考的师资类别同学科按拟选调人数1:1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笔试结束后,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即按同报考师资类别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选调岗位,同等分数以抽签方式定先后选择岗位顺序。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 0552-231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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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