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蚌埠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
用人单位 | 单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职位代码 | 报考条件要求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出生日期 | 其它条件 | |||||
(学位) | ||||||||
县住建局农村住房和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 全额拨款 | 2 | 151203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专业 | 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 ||
县住建局市政园林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2 | 151204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
2 | 151205 | 本科及以上 | 城乡规划专业 | |||||
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 全额拨款 | 1 | 151206 | 本科及以上 | 测绘工程专业 |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相应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http://60.170.72.35/hy/index.asp)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签名须手写)并打印《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以代码区分),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持《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招聘职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③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数(若有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2月30日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
④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选聘生(“村官”)须提供与县委组织部签订的协议书和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上述材料须在现场报名期间交报名组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⑤2016年1月8日上午8:30—11:30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3、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笔试成绩未达最低规定分数线而达不到1:2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后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如原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则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设立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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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