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固镇县招聘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电脑操作能力;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 .在其它单位有兼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实施方案,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及固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9日。
2.报名地点:固镇县民政局(投资大厦四楼)。
报名者从固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照)4张到县民政局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县民政局根据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 :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数。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
2016年5月10日到县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
《公共知识》:常识、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计算机、写作。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1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面试
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已制定的面试题本进行。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 : 5(笔试总分×0.5:面试分数×0.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人选按1 : 1比例确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一)签订合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与县民政局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统一由县人社部门代理。合同期一年满期后,经考核合格者再续签。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懈怠的,一律解除合同。
(二)工资标准及其他待遇。基础工资定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以后待遇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二)招聘相关信息请登录固镇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四)面试通知、体检通知将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规定时间内不领取面试、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
考试咨询电话:0552-6012344监督电话:0552-6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