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
为解决淮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根据蚌埠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的通知》(蚌司通[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淮上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矫正协管员,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矫正协管员,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分别是:小蚌埠司法所1人,吴小街司法所1人,曹老集司法所1人,梅桥司法所1人,沫河口司法所1人,淮滨司法所1人。招聘岗位性质属编制外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蚌埠市户籍,高中(中职)及以上毕业生,女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至1991年5月1日),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至1985年5月1日),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三)具有一定的电脑知识,熟练掌握文字录入和表格制作等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有犯罪前科、违法违纪受到处罚或吸食毒品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七)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淮上区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周一至下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咨询电话:0552—2829954、0552—2829530,
监督电话:0552--282904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交《淮上区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对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淮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6.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统一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电脑基本操作技能,总成绩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电脑操作知识4:6合成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进行电脑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如有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确定。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公共笔试知识、电脑操作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组织为期2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公布的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并签字确认。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有关事项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人员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与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未扣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绩效考核工资为每人月均500元,区司法局协同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五险和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承担,纳入区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
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共同考核和管理。各司法所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 《淮上区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