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特需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省级示范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特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所有学历均为全日制)。
二、引进岗位
引进单位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政治 | 历史 | 合计 |
怀远一中 | 2 | 2 | 2 | 2 | 1 | 1 | 1 | 11 |
怀远二中 | 1 | 1 | ||||||
怀远三中 | 1 | 1 | ||||||
合计 | 3 | 2 | 2 | 3 | 1 | 1 | 1 | 13 |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和函寄地址:安徽省怀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怀远县榴城路229号)。函报以发函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52—8011632(怀远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现场报名: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怀远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特需人才报名表》。
(2)邮寄材料报名: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怀远县教体系统公开引进特需人才报名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3、报考人员按引进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引进岗位1人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申请,改报时间为2016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引进岗位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及时在中国怀远网、怀远先锋网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人才办负责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考官构成。根据引进岗位,组成各学科考官组,每组由7名专家组成。
3、面试的内容、形式:
(1)内容:报考学科高中教材。
(2)形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4、面试的程序和成绩要求:
(1)报到和抽签排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报考人员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报考人员备课、上课等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总分100分,考官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后的平均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工作人员计算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在下一个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为确保质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引进。
5、本次人才引进不收任何费用。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中国怀远网、怀远先锋网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人才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中国怀远网、怀远先锋网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不按公告和合同约定履行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核销编制。
(五)待遇
聘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津补贴;本次引进的人才报到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人民币5000元,工作前三年可享受免费单人间公租房。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可对口安排工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尊重其意愿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怀远县教育和体育局纪工委举报电话:0552—8013829。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2—8011632
怀远县教育和体育局 怀远县人社局 怀远县人才办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