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为充实我市公安队伍力量,改善公安队伍结构,加强基层一线警力,经蚌埠市编制委员会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蚌埠市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30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30名人民警察,全部充实到蚌埠市公安局的基层一线实战部门。其中:24名面向本市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选调,6名面向本市三县公安局进行选调,具体职位要求见选调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本级公安机关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人民警察;
2.不含森林、交通、铁路、民航、海关、司法等行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面向本市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选调的职位,须具有3年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面向本市三县公安局进行选调的职位,须具有5年以上在本市三县公安局工作的人民警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月3日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人事考试网和蚌埠市公安局公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与蚌埠市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552-2089091、208901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蚌埠市人事考试网(http://ahbbks.bbrspx.org)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9:00至1月19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
公开选调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8年1月21日17: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18年1月2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月23日17:00前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0元/科),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计划数。
已缴费成功但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24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1月24日9:00-15:00。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5日6:00~1月27日9:00登陆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审核推荐
本次选调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下载《蚌埠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的档案记录情况,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2018年1月20日16:00前传真至蚌埠市公安局(传真号码0552-2089095、208920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于2018年1月21日17:00之前完成。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选调单位将不予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安业务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蚌埠市公安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近一次警衔变动的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选调职位10人的,差额2人,其他职位分别差额1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与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蚌埠市公安局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人事考试网和蚌埠市公安局公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蚌埠市公安局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转任手续。如选调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科级职务,是否保留原职级待遇,由蚌埠市公安局根据干部队伍情况研究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转任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89091、2089012(蚌埠市公安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89167(中共蚌埠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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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公安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