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蚌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蚌埠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报考岗位 |
招聘人数 |
01 |
交警支队 |
路面大队 |
男7人 |
02 |
交警支队 |
车管所 |
男4人 |
03 |
交警支队 |
高速公路一大队 |
男4人 |
????04 |
交警支队 |
高速公路三大队 |
男5人 |
05 |
蚌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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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21人 |
06 |
禹会分局 |
|
男26人 |
07 |
高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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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1人 |
备注 |
报考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三大队的,需持有满实习期的C1(含)以上驾证。 |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限本市户籍人员(含三县);
(三)具备高中(含中专或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能适应加(值)班和夜班工作;
(六)18周岁至35周岁(2003年9月1日至198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交警支队的考生年龄18至30周岁(2003年9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
(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有酒驾、醉驾、毒驾及吸毒史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六)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不得报考;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笔试加分项
(一)服兵役类报考人员
1、退役军人加2分;
2、中共党员加2分;
3、担任过班长(含副班长)以上的加2分,嘉奖每次加3分,部队院校优秀学员每次加3分,荣获(立)过优秀士兵(士官)每次加4分、三等功(含)以上奖项每次加5分。
(二)未服兵役类报考人员
1、警察院校毕业生加2分;
2、中共党员加2分;
3、警校优秀学员每次加3分。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由蚌埠市公安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ngbu.gov.cn)、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上进行发布,后续公告将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gaj.bengbu.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蚌埠市人力资源产业园院内(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东南角)3号楼一楼,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人员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三份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役军人携带退役证、立功受奖证书、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征信报告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4张(请在照片背面清楚标注自己的姓名),个人报名所交材料不予退回。登录: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审批表》并填写完整(正反面打印,只填写正面)。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适宜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自行下载打印并签署“考生健康承诺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两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蚌埠市人力资源产业园院内3号楼一楼(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未按照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测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1)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科技等,满分共计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3)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卷面分有疑问,可予公布成绩次日16:00时前,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布。
(5)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
(6)为确保应试考生综合素质,将设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将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对总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
(1)此次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 1000米、立定跳远两项。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只测试1次,缺考或未通过者,不予补考。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及标准 |
|
1000米 |
≤5分30秒 |
立定跳远 |
≥2.10米 |
(2)总成绩60分以上,经参加体能测试,且没有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其列入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
(四)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环节人员,出现考生笔试成绩分数相同,以主观题分数高低确定排序,如主观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通知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费用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政审与聘用
1、经考试测试、体检合格者,由蚌埠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政审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岗位增补后备人才库中考试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满后,5日内填报《录用审批表》,按照程序审批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2—2089361、2089362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本公告解释权在蚌埠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蚌埠市公安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