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协助完成审执辅助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限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含三县);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需经常出差、加班,建议男性报考;
5.法学(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法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其它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6.父母、配偶在龙子湖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龙子湖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工作的。
8.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zh.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至4月29日16:00。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于4月2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zh.pzhl.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工作,报名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签名并附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户口是集体户的,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
⑤司法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此项若没有不需携带);
⑥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最终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20名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为政治审查,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1年,并签订书面承诺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县(区、县级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六、纪律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彻全过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委监委派驻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其它事项
1.由于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先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3.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与李楼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咨询电话:0552-3012926,0552-3032531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