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15年度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岗位招考计划和最终合成成绩排名确定吴义魁等16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名单附后)。现将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体检确认手续。请体检对象于 2015年3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东至县卫生局3楼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南路12号)联系电话:(0566-7020620)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
如体检对象委托他人代办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及操作规程,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3月31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7:30前到东至县卫生局大院集中,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原件。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生的最终成绩在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四、本次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至县卫生局网站发布。
五、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将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2015年度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请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近期不要外出,保持电话畅通,等待考察组联系,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0566-7020620)
附件1: 2015年度东至县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考生体检须知
附件3: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