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13名,其中市中心5名、各县管理部及九华山办事处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市中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东至、青阳、石台三县管理部及九华山办事处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要求:市中心岗位,年龄不得超过27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县管理部及九华山办事处岗位,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湖南路46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笔试费用按每人45元收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务请于7月16日-17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20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7月19日通过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考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3、成绩合成:面试后,按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衡量择优聘用。在同等分值前提下,有工作经验的优先,户口在三县及九华山的优先。
体检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安排。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在参加同职位面试考核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落实人事代理制,实行编外聘用。受聘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受聘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为保持中心员工队伍稳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单位至少工作满3年,方可申请离职或调动。若聘用人员未服务满3年申请离职或调动的,视为违约,须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本招聘公告在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czsgjj.cn)等媒体上发布。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池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陆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考务电话:0566-2617353。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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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