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池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15年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同职位招考计划数确定230名考生为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体检入围的考生于2015年7月9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加盖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公章的笔试准考证、3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考生体检须知》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等体检工作材料,无故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如考生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需出示委托函,携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人事服务大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二、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皖公局秘〔2013〕8号)、《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联系电话:0566-3219330
体检确认现场电话:0566-26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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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