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东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东至县排灌中心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为突出。
4、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选调。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选调1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在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的工作人员。
2、县排灌中心站选调1人: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水利专业,中级职称,县排灌中心站下辖站工作人员。
四、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县编办参与。
1、信息发布: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2、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 14 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至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人:徐平;联系电话:0566—7018524。
(3)报名所需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3张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工作年限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4)资格审查:人社局会同县水务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对报名参加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原则达到3:1,不足比例的面试分不得低于60分。对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水务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3、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2)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将剩下的5位评委的评分计算为平均分,即考生面试得分,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具体工作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
5、公示与选调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按考分递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水务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