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市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池聘办〔2017〕2号文件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市政府权力运行平台综合监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911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4张、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时政、法律、文史常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3、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提请市编办室务会议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由市编办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2200元,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福利待遇参照市直机关同等人员标准执行,人事档案关系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五、其他事宜
招聘公告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chizhou.gov.cn)、池州市机构编制网(www.czsjgbz.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czhrss.gov.cn)、池州人才网(www.ahczhr.com)发布,笔试及以后相关信息在池州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了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编办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本公告由市编办会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0566-321190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6-3393057(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