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蓉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蓉城镇招聘社区定岗工作人员7名;
(二)蓉城镇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10名。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竟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有青阳县户籍的人员或本人(或配偶)在城区持有合法房产的人员;
(五)蓉城镇社区现有专职网格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蓉城镇人民政府将在蓉城镇先锋在线工作站、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并在社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平岗路)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岗位数。
4、对已在岗的专职网格员报考社区定岗工作人员岗位的给予笔试加2分政策,并在蓉城镇、社区公示栏向社会公示5天。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6 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青阳县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8月2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蓉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青阳县域及蓉城镇域基本情况、社区工作基本知识、与社区管理相关的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考生应知应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分数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笔试(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底控制合格分数线,即最终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照先确定社区定岗工作人员,后确定社区专职网格员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现有社区专职网格员考录为社区定岗工作人员产生缺额的人数,从本次报考社区专职网格员的人员中依名次等额递补缺额人数,确定为专职网格员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蓉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蓉城镇人民政府与受聘于社区定岗工作人员、社区专职网格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蓉城镇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蓉城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蓉城镇人民政府。
咨 询 电 话:蓉城镇街道办 0566-5031103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30572 (县人才交流中心)
0566-5115335 (蓉城镇纪委)
蓉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