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总工会2018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和省总工会要求,结合池州工会工作实际,池州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人事相宜,人岗匹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4名。其中:市总工会3名、江南产业集中区工会1名、贵池区工会(含区总工会、前江工业园区)2名、东至县工会(含县总工会、东至经济开发区)3名、石台县总工会2名、青阳县工会(含县总工会、青阳经济开发区)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了解工会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池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服从统一分配;
7、有工会工作经历的,学历放宽到专科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09:00至2月2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2月5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月5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月7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科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科目共计90元/人)。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申论》(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月28日9:00至3月2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合成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成绩均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能力、沟通协调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0.5+面试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总工会组织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由市、县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工会现行同类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池州市总工会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66— 2088968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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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总工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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