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至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规划设计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东至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规划设计室)面向东至县水利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计划数 |
年龄条件 |
学历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规划设计室)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 |
50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水利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
面向全县水利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处于试用期人员不予报考。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水利局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1、信息发布:本次选调公告2021年8月4日起在东至县政府网发布。
2、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至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人:汪暄 ;联系电话:0566—7011524。
(3)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任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3张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
③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21年东至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④高职低聘承诺书(如果选调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任需低聘的,报名时另须签订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证明。
(4)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由县水利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3、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考察、公示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等,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调单位全面衡量择优选调。考察具体工作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按考分依次递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东至县水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东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7011524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水利局
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附件:2021年东至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规划设计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