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至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东至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中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选调 岗位 |
选调 计划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东至县信访局群众 来访接待中心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及以后) |
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处理协调基层矛盾纠纷能力的优先。 |
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师)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三、选调程序
县信访局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指导、监督,县委编办全程参与。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 29 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信访局办公室(地址: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129室),联系人:程蒙,联系电话:0566-7026167。
3.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东至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4)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高职低聘承诺书(如果选调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任需低聘的,报名时另须签订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
(6)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信访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人员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等,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选调,党员优先。考察工作由县信访局组织实施。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反映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信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东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7026167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2021年东至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