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池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有关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一)时间
1.3月27日(8∶30—18∶00):乡镇机关职位、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
2.4月4日、5日(8∶30—18∶00):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安排详见附件2。
(二)地点
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一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按期毕业等事项)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盖章)。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盖章)、退役证明材料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
石台县事业编制人员报考石台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
安徽籍报考者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乡镇机关人武专干职位和退役士兵报考乡镇机关人武专干职位、石台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盖章)、退役证明材料。
(3)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
(4)报考“本市(县)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是高(中)考录取时为池州市(石台县)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池州市(石台县)。以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材料认定。
(5)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盖章)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7)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属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残疾人职位的,须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下一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四)缴费确认
1.乡镇机关职位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3月29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进行递补。
2.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和其他职位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进行递补。
二、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55元体能测评费用后,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
时间:4月3日上午,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1.乡镇机关职位:4月8日
2.市、县直机关职位:4月21日—23日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第一阶段(乡镇机关职位)面试报考者在4月5日9:00至9日17:30、第二阶段(市、县直机关职位)面试报考者在4月19日9:00至23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池州先锋网、“池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88790
资格复审期间现场联系电话:0566-3397554
特此通知。
附件:1.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职位审核安排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