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村(社区)干部职位在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3年5月5日(周五)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1.确认时间:2023年5月4日(周四)9∶00-17∶00;
2.确认地点:池州市人事服务大厅(地址: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一楼);
3.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1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二寸免冠照片,现场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报考者务必准时参加体检确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二、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具体考察工作安排由招录机关电话告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要求进行。
咨询电话:0566-2088790
体检确认现场联系电话:0566-3397554
附件:体检人选名单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