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安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为缓解来城学校师资紧缺的现状,结合学校编制情况,经2015年县第一次编委员研究同意,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来安职高面向我县农村学校公开遴选3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学段学科及遴选计划数
此次公开遴选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10名,详见《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遴选教师遴选计划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编制在我县农村中学,且在农村任教三年及以上。
(二)遴选条件:
1.编制在农村完中的教师。半塔中学、大英中学、水口中学在编教师,2014-2015学年度任教高中学科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自行选择报考高中或初中学科;2014-2015学年度任教高中学科但只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只能报考初中学科;2014-2015学年度任教初中学科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初中学科;
2.编制在农村初中的教师。编制在农村初中,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初中学科;编制在农村初中,经教育局研究同意借用(支教)到其他学校,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报考初中学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4.近两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2014-2015学年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专业一致(如上下两学期任教学科不一致,则以下学期任教学科为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⑶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教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5611566。
(二)报名办法
1.在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填写好《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Excel电子表。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所提供复印件均为A4规格)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获奖加分证书(原件、复印件);
(5)2013、2014年年度考核表,师德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6)经编制所在学校验印的2014-2015学年度备课笔记本;编制在农村初中,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借用(支教)的教师需提供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公章的原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纪要(录)复印件和借用(支教)学校验印的2014-2015学年度备课笔记本;
(7)学校同意报考及相关条件证明;
(8)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其中1张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
(9)《资格审查表》纸质表1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
3.每人限报1个遴选学段学科,分学段学科进行考试。报考同一学段学科的人数与该学段学科遴选计划总数之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学段学科遴选计划数。报考被取消遴选学段学科的人员,可于7月4日到来安教育体育局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段学科。
4.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和教育体育局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笔试报名费45元。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师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获奖加分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折合分=笔试成绩×60%+获奖加分,能力测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折合分+能力测试折合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00—10: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相应学科的高考内容。
4.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获奖加分
1.获 “安徽省学科带头人”、“安徽省教坛新星”的加2分;
2.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滁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滁州市教坛新星”的加1分;
3.获“滁州市骨干教师”的加0.5分。
有多个加分项目的,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三)能力测试
1.按各学段学科笔试折合分(笔试成绩×60%+获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遴选学段学科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能力测试人选(如入围能力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能力测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2.能力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参选教师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4.能力测试成绩于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一)能力测试成绩按40%折合后,与笔试折合分相加,按照与公布的学段学科遴选计划总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教龄长的优先),笔试和能力测试有一项缺考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二)县教育体育局依据遴选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有放弃遴选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择校与试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报考高中教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学科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择校。
(三)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被遴选教师调动时专业技术职称一律兑现为初级,岗位为十二级,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正式调入后,由所在学校按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何职称岗位。
八、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2015年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人社、编办、教育体育、财政、卫计委、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遴选工作。
九、纪律与监督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
(三)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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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遴选教师遴选计划表
2: 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遴选教师资格审查表
3: 2015年来城部分学校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