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定远县社会治安稳定,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基层派出所辅助警力配置;经县政府同意,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人数和名额分配
共招聘151人(男性 131名,女性20名;附岗位计划表);女性须具有操作电脑经验。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中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35周岁(1998年7月15日—1980年7月14日出生),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6年7月15日在定远县政府网和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9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定远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方井王社区1号楼201室)。咨询电话:4032129 13855090310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笔试费45元。
6、准考证于2016年8月8日至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50—17:00)到原报名地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保安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政知识和基础文化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时间:2016年8月13日上午8:00-10:00。
3、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依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退伍军人、学历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和县保安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有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缺额的,优先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岗位递补不足,可由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招聘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由县保安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1500元/月(不含五项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约800元)。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为增加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0550-4032129
定远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