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借)用人员管理的意见》(滁人社发〔2017〕124号)精神,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4名,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3名、市人社局4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名、市应急指挥中心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8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指1982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附件1) 。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18年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45元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20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22日8:30—10:30,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写作等。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9月21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主管局网站公示 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借)用人员管理的意见》(滁人社发〔2017〕124号)执行,岗位年薪一般不低于3.5万元(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见岗位表(附件1)。
附件:1、2018年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xls
2、2018年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滁州市应急指挥中心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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