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5年度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阜人社发〔2014〕5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5年度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外招聘人员5名,招聘计划等信息将于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网站上公布。具体招聘计划(岗位)信息如下:
职位 代码 |
招考条件 |
公共 科目 |
专业科目 |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 他 |
|||
060301 |
3 |
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证、硕士毕业生以上、副高职称的年龄延长40周岁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二) |
文秘类 |
060302 |
1 |
供热通用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电气智能化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证、硕士毕业生以上、副高职称的年龄延长40周岁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二) |
文秘类 |
060303 |
1 |
道路桥梁、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证、硕士毕业生以上、副高职称的年龄延长40周岁以下 |
公共基础知识(二) |
文秘类 |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时间可以累积。
(二)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证、硕士毕业生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副高职称以上的年龄延长至40周岁以下。
(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考试工作全程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二楼办公室(颍州区阜王路356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额外提供3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条件不符者,一律不予报名。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二)笔试开考比例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专业)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考生可于7月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和《文秘类》两科,满分各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二)》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日上午。
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二)》
10:00-12:00 《文秘类》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高低排序,《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再相同的以《文秘类》主观题成绩排序。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其中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2015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被招聘单位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胜任工作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对于表现突出、业绩量高、综合素质强的,在次年签订合同时适量增加工资。
九、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
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的每月2000元,工程师资格的每月3000元,副高及以上的每月4000元,具有全国统考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参照副高待遇。(试用期间不缴纳社保)
(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
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的每月2600元,工程师资格的每月3600元,副高及以上的每月4600元,具有全国统考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参照副高待遇。(社保另外缴纳)
如主动要求不参保的,可以把相应的每月参保费用累计加进工资总额。
十、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人事考试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电话:0558-2660999;监督电话:0558-2197006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