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公告
为保障公务车辆的正常出行,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全县、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以分数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分数相同者公车改革涉改单位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优先聘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20名,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工作。
3、身心健康,身体无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3-45周岁(1971年3月1日至1993年3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具有5年以上驾龄。公车改革涉改单位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优先。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被劳动教养或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③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法违纪辞退或除名的;
④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四、招聘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逾期不予报名。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车改革涉改单位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还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及工资单复印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一寸彩照4张,填写《2016年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地点: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政务新区北楼113室)。
(3)报名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2:1;若达不到规定的招聘比例,其招聘名额相应核减。
(4)资格审查。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监察局、人社局、行管局、交管大队等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2、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拟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弃权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据分数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拟定拟聘人员,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所空岗位依据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5、聘用与签订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为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中心驾驶员,由县行政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县行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试用期月基本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2016年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临泉县行政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