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2016年度阜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现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6月21日—22日( 8:30— 11:30、 14:30— 17:30),在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 资格复审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属全日制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职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 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 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4、上述人员中,报考幼儿教师、特殊教育职位的,须提交与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5、招聘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016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等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材料除证明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审查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伪造信息、证明,代替他人复审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提交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资格复审合格后,一份留存,一份领导小组加盖公章后交给本人,作为以后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依据。
4、 资格复审主要程序。考生根据报考职位到指定位置递交材料————资格复审员核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签字————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
5、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在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同一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6月24日。
附表:《2016年阜南县招聘事业单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点击链接下载查看)
阜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