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颍上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二)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16年我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 7月12日—13日,每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到5点。
三、资格复审地点:颍上县行政服务大厅(城北新区)。
四、现场提交材料:
1.准考证;
2.报名表;
3.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5.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以上材料复印件按材料顺序号装订,其中笔试准考证、报名表至少应复印四份以备用)。
五、资格复审要求
(一)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合格者当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80元的专业测试费。
(四)专业测试复审流程:
提交材料 →审核合格→领取缴费凭证 →银行缴费 →凭银行缴费发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温馨提示:凡报考我县新任教师招聘的考生请随时查看颍上教育资源网相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
颍上县教育局 人社局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