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颍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从全区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工作人员12人充实到区征收办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人数和岗位
1.选调范围:全区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选调人数:12名。
3.选调单位:颍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具备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第一学历,年龄35周岁以内(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土地、房地产、财会、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征迁工作经验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至8月21日。
(2)报名地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地址:人民东路原中市办事处办公楼二楼(九中巷东100米)。
(3)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并填写《颍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调报名表》一式二份。
3.资格审查:由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征收办抽调人员共同组织审查,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选调专业测试。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选调资格。
4.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考察: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公示:根据考察结果,从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期5天。
7.确定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拟选调人员报区编委会研究确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颍泉区征收办0558-2208885
颍泉区人社局 0558-2617231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 0558-2617110
附件:颍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颍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