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强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缓解公安交警警力不足问题,经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管人员。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
拟招聘交通协管员100名(男90名、女10名):阜城三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口,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口齿伶俐,身体无明显缺陷,女性身高在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
具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特长并取得国家统考二级以上等级证书,以及中文或新闻写作专业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保守工作秘密,纪律观念较强;
4、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11月1日至1988年11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以及具有计算机应用技术或公文写作专业特长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协管工作的。
三、 招聘办法
此次道路交通协管员招聘,由市考试院具体负责考试工作。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合格后,择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阜阳市联众劳动事务保障代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三个月。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11 月21日至11月25日下午5点。
2、报名地点:阜阳市阜王路185号劳动保障大厦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3、携带资料: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退伍战士须带退伍证书)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有效证件需提供复印件留存。
4、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现场填写《道路交通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二)笔试
1、对经资格审查确定的人员,由市考试院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及文化基础、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考试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敬请注意关注近期阜阳考试网、阜阳公共就业网、阜阳人事人才网、阜阳交警信息网及手机短信息。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男、女各单独核算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时,着重考察考生知识面、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进取精神、仪表举止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占70%)和面试(占30%)成绩合成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取舍)。
2、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总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考察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内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月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300元,工龄工资50-400元,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聘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由联众公司统一缴纳(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六、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考试院、阜阳市联众劳动事务保障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2560360、2296161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阜阳市联众劳动事务保障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