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天津进行2017年硕、博研究生招聘的公告
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工作需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定于2016年12月2日在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举行硕、博研究生招聘面试会,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人数和专业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硕、博研究生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第一起点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本科相应专业或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其他专业硕、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三、报名
1.现场报名:天津医科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9:00-11:30,逾期不予补报。
2.网络报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硕、博研究生可在2016年11月30日16:00前将个人简历(附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第一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电子扫面件)发送至fysrmyy2515013@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日18:30
2.面试地点:天津医科大学
须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第一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为报名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将对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历(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监督电话0558-3010011。
联系电话:0558-3010017
附件:《阜阳市人民医院2017年硕、博研究生招聘计划一览 表》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