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补录公告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统筹我区城乡协调发展,经区城市建设管理指挥部会议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补录55名城管执法协管人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补录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城市管理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
(四)退伍军人和具有规划、法律、土木工程、财会和信息技术专业特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补录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4日
(二)报名地点:颍州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淮河路南苑安居工程综合楼二楼),电话:2176697。
(三)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其中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同底近期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2017年3月5日到颍州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总成绩100分,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补录成绩的40%),面试成绩100分(占补录成绩的60%)。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拟聘。
(八)体检与考核: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内容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颍州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补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式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同本区以往招聘协管人员同等待遇。
五、监督检查
此次补录工作由颍州区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补录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颍州区纪委驻区城管局纪检组0558-2170283
颍州区城管执法协管人员补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