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共计64名,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护理专业报考人员须具有在二级医院实习经历;文秘类毕业生,须具备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以内”,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25周岁以内”,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至3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人事科。
3.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签署“诚信承诺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小二寸)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实习证明或实习手册原件;报考文秘类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考试科目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内容分别为护理类、医学基础知识及文秘类(祥见附表)。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20分。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合成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1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成绩公示
考生成绩在颍州区人民政府、颍州区卫计委、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等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原则依次确定: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科目主观题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成绩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察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对因考察、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颍州区人民政府、颍州区卫计委、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组织聘用人员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择优选岗。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颍州区医管委在法律范围内对本招聘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监督电话:颍州区监察局:2199639
咨询电话:颍州区卫计委:2580970
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2268606
附件1:《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2017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阜阳市妇幼保健医院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设置一览表》
颍州区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