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强我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面向太和县县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公开选调20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人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0名(行政编制),调入后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统一分配。
(二)选调范围:太和县县外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含参公)。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三)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言语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截止到2017年3月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方法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太和县政府网、太和县纪检监察网、太和县先锋网、太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太和电视台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太和县政府网、太和县纪检监察网、太和县先锋网和太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月10日下午5:00前(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太和县纪委组织部(太和县人民路46号,县委办公楼四楼,联系人:周重建,电话:0558-8666272)。
3.携带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否则,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四)面试。面试工作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人数超过40名时,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40人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到调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产生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在太和县政府网、太和县纪检监察网、太和县先锋网和太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太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
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