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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公务员考试
2017年阜阳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通知
http://www.anhuigwy.org       2017-07-12      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阜阳市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安徽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现就阜阳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复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确认


  1、资格复审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确定笔试入围对象。《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均相同的,同时确定为笔试入围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7日 — 7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7月17日:颍上县、临泉县、界首市、颍泉区


  7月18日: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东区


  地点: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沿街楼一楼信访室(颍州区阜王路185号)。联系电话:2296119


  三、 资格复审提供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各一份)、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一式4份、与报名资格审查表一致的同底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寸)4张。


  其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7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支教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2017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资格。


  (3)属于已落户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直系亲属(配偶)户籍证明和考生与其直属亲属(配偶)的关系证明。


  (4)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5)退伍义务兵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批准退伍的“退伍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退伍的须在7月31日前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6)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取得“三支一扶”资格复审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规定证件材料。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同时,请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时刻关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市人事考试网有关“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信息。


  阜阳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8-2272096


  阜阳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1.阜阳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附件2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院(系)专业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通信地址及电话  
服务类型 □ 支教    □ 支农   □ 支农-农技  □ 支农-水利

□ 支医    □ 扶贫   □ 青年工作   □ 基层社保平台

服务去向

(服务地、服务单位)

 
个人简历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人相

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

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市、区)级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此表一式四份,省、市、县“三支一扶”办各留存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注:此表可复制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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