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选调部分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界首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共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保密局科员1名、市委办公室科员2名、市委政研室科员2名;市委组织部科员1名、市委电化教育中心科员2名、市农村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员2名(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其中界首市乡镇街道科员级公务员须满5年、界首市内科级公务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位,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表)。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 12 月10 日。
2.报名地点:界首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3.报名程序:有意者请登录界首市先锋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携带填写好的《界首市部分市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5张和有效的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送至界首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二)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集中统一审查报考人员资料,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开考条件要求选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到1:3,达不到的相应核减选调岗位数。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信息详见界首先锋网等媒
体网站。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与选调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共不得超过一次。体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免费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和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综合考虑考察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及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等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和调动。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界首市先锋网、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电话 0558—4885632;监督电话:0558-48856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 市直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表
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