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颍泉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等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颍泉区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66名(详见附件),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计算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公告
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8:00至9月1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http://yqrsj.pzhl.net/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8年颍泉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1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1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1.5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9月19日13:00至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于9月24日至9月25日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6日
上午:9:00——11:00
(0103岗位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 《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初、高中语文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历史等常识,满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满分100分。
(四)资格复审
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退伍军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的考生优先。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认定);
(4)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明,报考0501、0601、0701、0801、0901、1001、1101及1201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簿。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退伍军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的考生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退伍军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未就业的考生优先。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3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期三年,被聘用人员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八)待遇
1、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工资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事业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为其缴纳企业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
2、其他岗位聘用人员月工资2200元,为其缴纳企业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监督电话:区人社局 0558-2250401
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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