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已发布,此次共招聘17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6日24:00,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欢迎加小欣微信(chinagwy4)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更多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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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为做好阜阳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专业课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阜阳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17名(详见附表),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22日起同时在颍东区政府网(www.yd.gov.cn)、颍东先锋网(yd.ahxf.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3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yd.pzhl.net。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6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阜阳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招聘专业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8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 。其中,
上午 08:00—09: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合成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于8月14日至15日从报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8月16日0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颍东区阜展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231785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依《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
(五)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行专业测试人选,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可在符合最低控制合格线上的考生中等额递补。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除1910、1911、1912、1913岗位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进行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无学生授课的内容为职高专业课相关学科内容,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才艺展示三项内容,其中教案设计10分、无学生上课50分、才艺展示4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成绩合成
依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符合递补条件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专业课教师须在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颍东区先锋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8-2317850(区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
0558-2272007(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2316845(区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颍东区公开选调引进和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