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阜阳颍上县民政局编外招聘6人公告
颍上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6人,其中颍上县地名办岗位4名、颍上县殡葬服务岗位2名。本次招聘的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www.ahys.gov.cn)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服从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接受监督;
4、熟练运用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5、报考颍上县地名办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殡葬服务岗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无违法犯罪记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ys.pzhl.net/index.php);
3.信息录入。报考人员登录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9月13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13日18:00前登录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法律、管理、管作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19日至9月21日从颍上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客观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五)体检与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客观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客观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上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聘职位表确定被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编外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工资待遇参照我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目前为2300元/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今后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五、其他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电话:0558—4412426
颍上县民政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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