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1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教师资源,畅通教师跨县域流动渠道,现将2021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学校的引进到城区学校(城关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田桥街道、邢塘街道所在地学校,含其中初中阶段学校),原在农村学校的引进到农村学校。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不低于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已转正定级的现在编在职教师,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任务,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起算)、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起算)。
(二)优先条件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2011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或公示网址),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不受以上年龄、学历、区域、设岗限制,且引进后可连续5年享受县政府教育人才奖励,每月奖励金额为500-1500元不等。
2.市级骨干教师、县名师、县学科带头人、2011年以来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音乐、美术、幼儿教师、信息技术学科基本功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原在农村学校的可引进到城区学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填写《2021年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年度考核表及有关表彰、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
(1)受理时间:2021年7月2日前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人资股(临泉县前进东路302号)。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1.引进岗位计划。
在空编前提下,城区、农村分学段学科引进限额如下:
城区高中不超过60名,职业学校不超过30名,城区初中不超过30名,城区小学不超过40名,农村中小学不超过60名。
按照学校亟缺学科状况,结合申请引进人员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引进学校(学科)岗位,并于集中办理前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专业要求如下:
(1)高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相符;
(2)初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要求: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相符,其他学科限大文大理。
(3)小学岗位,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一致外,其他学科不作要求。
(4)原高中教师可申请初中岗位,原高、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如下: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年度考核表及有关表彰、荣誉、获奖证书等;
2.转正定级情况(转正定级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
3.入编情况(聘用文件或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
4.工作表现(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审批
1.拟引进人员填写《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备案)表》(附件2),流出地学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以公告要求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定岗。根据引进原则最终确定岗位。
(1)申请人数在设岗数内的,直接定岗到校;
(2)申请人数超过设岗数时,属优先引进对象的,可先进行选岗,其余人员按教育教学实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认定,分数高者优先选岗;剩余人员可二次申请到有空缺岗位学校。
3.定岗后,设岗学校对拟引进教师的身心状况及教育教学水平进行初步评估(原则上两周时间)。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后续引进手续;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4.考察
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主要采取实地查阅档案等方式。主要查阅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及政治表现情况、历年年度考核及入编情况等。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公示无异议,报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402178
监督电话:0558-6402808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人社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