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拔颍州、颍东分局中心所所长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心所干部队伍建设,公开、公平选拔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阜阳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阜办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颍州、颍东分局中心所所长职位空缺等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颍州、颍东分局中心所所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选拔方式为:公布选拔职位和资格条件,个人自愿报名(需经所在单位推荐),竞职演说、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研究产生拟任人选。
二、选拔职位及名额
颍州中心所所长2名,颍东中心所所长1名,共3名。为确保竞争上岗人员质量,确认竞聘人数与竞争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岗位竞聘计划数。
三、选拔范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及三分局中心所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拔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现任管理岗位的,应当具有九级职员职务三年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截止时间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现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或者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四年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截止时间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19-2021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在影响期内);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
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五、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局公告栏、网站,直属事业单位及三分局公告栏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陆阜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自行下载填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拔颍州、颍东分局中心所所长报名表》,于10月26日至10月29日集中到市局人事科公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2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承诺书,承诺自己报名表填写内容及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保证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岗位。10月29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到报名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市局人事科、驻局纪检监察组根据选拔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条件人选必须参加竞职演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竞职演说及民主推荐
符合竞聘所长人员抽签决定演说顺序,竞职演说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竞职演说内容为个人德才表现和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个人优势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竞职演说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
(五)考察
根据选拔名额、竞职演说、民主推荐的综合结果,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差额1名考察对象人选。考察由市局政治处组织实施。
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竞职演说、民主推荐的综合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竞职演说、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由市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选拔工作纪律,切实加强监督,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营造基层中心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对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中打招呼、拉票贿选等搞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有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带头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分局自然资源所所长选拔任用报名表.doc
附件2: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分局自然资源所所长选拔任用报名表.doc